关于闽江学院2013年部分处、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面试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 2013-04-18
闽江学院2013年部分处、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笔试已结束,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已公布。根据《闽江学院2013年部分处、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本次竞争上岗面试定于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1、报到时间:报考校团委副书记职位的面试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前到院本部行政楼C103会议室报到;报考系院党总支副书记职位的面试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20前到院本部行政楼C103会议室报到。
2、面试时间:为期一天,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二、面试地点
1、主考室设在院本部行政楼A205学术报告厅。
2、第一候考室设在院本部行政楼C103会议室,第二候考室设在院本部行政楼A201室。
3、休息室设在院本部行政楼A202室。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四、其他
1、面试应试人员应认真学习《面试应试人员须知》,并在面试期间严格遵照执行。
2、面试应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且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所在单位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送校党委组织部。
3、参加面试旁听人员:校领导;党政办、学工部、团委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旁听人员应于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前至院本部行政楼A205学术报告厅报到,在旁听席就坐,8:15分之前入场完毕。
联系人:陈珑月 联系电话:0591-83761761
附件:1、面试应试人员须知
2、面试旁听人员须知
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8日
附件1
面试应试人员须知
1、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报到后就地封闭并抽签确定面试答辩顺序。考生应及时将考生号张贴在上衣的右下方。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按抽签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面试。已报到但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迟到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和物品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身份、经历等个人情况,否则按违纪处理。
5、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限定为15分钟。其中,个人演讲5分钟,思考和回答问题10分钟。截止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继续答题不再计分。考试现场提供专门草稿纸。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试题和草稿纸。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前均集中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7、考生面试结束后,1号至3号考生应先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从4号考生开始,面试结束后即在考场等候宣布成绩。宣布成绩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且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在候考室和休息室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确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的,须经批准,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8、对违纪考生,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或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2
面试旁听人员须知
1、参加面试旁听人员凭旁听证进入面试考场,在设立的旁听席位就座。
2、面试旁听人员在进入考场前,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将危险品、各种照相录音录像设备、食品、饮料、书刊等与旁听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3、面试旁听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面试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喝彩、不鼓掌,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
4、旁听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议论、发言和提问,不得向应试人员和考官发出任何形式的提示或暗示。不得抄写面试试题。旁听人员对面试的建议意见,包括对面试工作的纪律情况、程序的规范性、考官在面试过程中的守纪情况等,可在面试结束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5、面试旁听人员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不遵守考场纪律的,主考官和监督员可以责令其离开面试考场,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6、面试旁听人员如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入围面试的,应当如实说明情况,予以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