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闽院委组35号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20-08-30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榕委组办[2020]2号),校党委组织部拟于9月上旬,对学校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9月7日至11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情况。主要是年度发展党员指标完成情况;统一编号《入党志愿书》使用情况。
(二)重点群体发展党员情况。主要是高级知识分子群体特别是青年教师以及少数民族师生发展党员情况。
(三)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情况。主要是疫情防控一线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情况,2020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相关手续情况。
(四)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敷衍应付的情况。
(五)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情况。
1.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时,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上级党组织是否在一个月内派党员与申请人进行谈话;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间有无确定1-2名联系培养人,联系人是否定期找培养考察对象谈话;
4.发展对象是否进行公示,是否经过学校党校培训;
5.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接收为预备党员前,是否经过政审;
6.入党材料是否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
7.对已接收的预备党员是否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三、检查流程
1.听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报告主要介绍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查阅党委会和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以及党员e家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8月30日

